113學年度 財團法人臺灣省臺中市水湳佛教蓮社附設臺中市私立慈蓮幼兒園
家長每月繳費數額試算表
1.家長每月繳交定額費用,與幼兒園收費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家長不用提出申請。
(1)第1胎子女:每月不超過 3,000 元。(2)第2胎子女:每月不超過 2,000 元。(3)第3胎(含)以上子女:每月不超過 1,000 元。(4)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
2.全學年收費總額,以地方政府規定或公告的收費項目為計算基準,包括學費、雜費、代辦費(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點心費)等項目。
3.家長每月繳費數額請參閱下表:
幼兒年齡 | 屬性 | 收費分攤方式 | |
家長每月繳費(元) | 政府協助支付 | ||
5歲 | 第1胎 | 1,333 |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
第2胎 | 333 | ||
第3胎(含)以上 | 0 |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0 | ||
4歲 | 第1胎 | 1,333 |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
第2胎 | 333 | ||
第3胎(含)以上 | 0 |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0 | ||
3歲 | 第1胎 | 1,333 |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
第2胎 | 333 | ||
第3胎(含)以上 | 0 |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0 | ||
2歲 | 第1胎 | 1,333 |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
第2胎 | 333 | ||
第3胎(含)以上 | 0 |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