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 財團法人臺灣省臺中市水湳佛教蓮社附設臺中市私立慈蓮幼兒園家長每月繳費數額試算表

1.家長每月繳交定額費用,與幼兒園收費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家長不用提出申請。

(1)第1胎子女:每月不超過 3,000 元。(2)第2胎子女:每月不超過 2,000 元。(3)第3胎(含)以上子女:每月不超過 1,000 元。(4)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

2.全學年收費總額,以地方政府規定或公告的收費項目為計算基準,包括學費、雜費、代辦費(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點心費)等項目。

3.家長每月繳費數額請參閱下表:

幼兒年齡

屬性

收費分攤方式

家長每月繳費()

政府協助支付

5歲

第1胎

1,333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第2胎

333

第3胎(含)以上

0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0

4歲

第1胎

1,333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第2胎

333

第3胎(含)以上

0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0

3歲

第1胎

1,333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第2胎

333

第3胎(含)以上

0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0

2歲

第1胎

1,333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第2胎

333

第3胎(含)以上

0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0